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369462018)

软件开发 1475
今天给各位分享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369462018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一览: 1、一个软件项目如何评估工作量和成本?

今天给各位分享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369462018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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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软件项目如何评估工作量和成本?

软件开发成本估算过程可进一步细分为软件规模估算、工作量估算、成本估算和确定软件开发成本等四个过程。

其中成本估算需要对直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及直接非人力成本分别进行估算。

国家标准《GB/T 36964-2018 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建议的软件开发成本估算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国家准中的四个估算过程,层层递进,逐步细化,最终达到科学、一致的成本估算。

一、软件规模估算

通常情况下,规模估算是软件成本估算过程的起点。

估算规模是后续计算软件项目的工作量、成本和进度的主要输入,是项目范围管理的关键,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进行规模估算。

在规模估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在规模估算开始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需求及系统边界。项目需求除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外,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求进行说明,以保证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规模预估。

依据项目特点和需求详细程度不同,通常估算人员在选择估算方法时应采用纳入国际标准的功能点方法进行功能规模估算,在适用IFPUG或NESMA方法时,可以根据需求的粒度和管理需要,选择预估功能点方法、估算功能点方法或者详细功能点方法。

若当前的项目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可不进行规模估算,而直接采用类比法或类推法估算工作量和成本。

二、工作量估算

在完成规模估算后,应当开展工作量估算工作,若当前项目未开展规模估算,也可直接启动工作量估算工作。

工作量估算时,可采用方程法、类比法、类推法、功能点法:

方程法:即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估算值。

类比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进行比对,进而确定估算值。

类推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高度类似的一个或几个已完成项目的数据进行比对,并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估算值。

功能点法:从用户视角出发,通过量化系统功能来度量软件的规模,这种度量主要基于系统的逻辑设计。功能点规模度量方法在国际上的应用已经比较广泛,并且已经取代代码行成为最主流的软件规模度量方法。

在开展工作量估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高度类似的历史项目,则可直接采用类推法,充分利用历史项目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与本项目部分属性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则可直接采用类比法,充分利用基准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对于规模估算已经开展的项目,可采用方程法,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估算项目的工作量。若客户或高层对项目的工期有明确的要求时,在采用方程法估算工作量时,工期要求有可能是方程的参数之一。

为追求估算的准确性,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两种估算方法,对估算结果进行交叉验证,若估算结果差别不大,可直接使用两种估算结果的平均值或以某种估算结果为准,若差别较大,需进行差异分析。

工作量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三、成本估算

在获得了工作量估算结果后,可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成本估算。

在成本估算过程中,应需要注意的情况:

类比法和类推法,同样适用于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的成本估算;

间接成本是否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相关取决于间接成本分摊计算方式。在绝大多数组织,项目周期越长,项目组成员越多,其分摊的间接成本就越高,此时项目的间接成本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直接相关;

直接非人力成本通常与工作量估算结果无关,宜单独分项测算;

成本估算结果,也通常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四、确定软件开发成本

在《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将软件开发成本分为四类,主要是为便于对成本构成(即哪些成本属于开发成本,哪些不属于开发成本)进行清晰界定。

而在实际确定软件开发成本时,通常并不是分别测定四类成本,加和后获得总成本,而是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总成本:

根据人力成本费率及工作量估算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根据规模综合单价和软件规模,测算出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在进行软件的规模、工作量、成本估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规模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估算方法;

充分利用基准数据,采用方程法、类比法或类推法,对工作量和成本进行估算;

工作量和成本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值;

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如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应充分考虑工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期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对成本的估算结果进行调整;

成本估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估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估算结果产生较大差异,可采用专家评审方法确定估算结果,也可使用较简单的加权平均方法;

在软件项目的不同场景下(如预算、招投标、项目计划和变更管理等)采用国家标准时,相关要求见国家标准中附录A。

除了上述主要原则外,我们还需注意在使用基准数据时:

对于委托方和第三方,建议使用或参考软件行业基准数据进行估算。估算模型的调整因子的增减或取值有可能随着行业基准数据的变化而变化。

对于开发方,在引入行业基准数据的基础上,可逐步建立组织级基准数据库,以提高估算精度。组织级基准数据定义应与行业基准数据定义保持一致,以便于与行业基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持续提升组织能力。

软件成本评估都包含哪些内容?

完整的软件造价评估应该包含哪些?

1 估算基础

对估算对象(需求、任务等)的拆分颗粒度定义了上限与下限,以提升估算的准确度。

完备识别了估算对象,没有遗漏的需求或任务。

估算人员经过了估算方法的系统培训。

定义了组织级的估算方法。

2 规模估算

从不估算规模或经验估算规模升级为客观度量规模,比如采用国际标准的功能点方法或自定义的规模度量方法,无论是哪种方法,规模与工作量之间应该是强相关的才是合理的。

如果对本公司的项目而言,规模与工作量不强相关,也可以是复杂度等其他因子,对这些因子应该也与工作量做了相关性分析,与工作量应该强相关才是合理的。

3 工作量估算

建立了从规模的客观度量用定量模型推算出项目总工作量。

建立了工作量分布百分比的性能基线,可以从总工作量推算各阶段或各类任务的工作量。比如开发的工作量、测试的工作量。

能够用PPB或PPM推算出各种关键活动的最少投入工作量,比如需求评审的工作量、代码评审的工作量、系统测试的工作量等。

工作量的估算结果应该是一个区间,而不是单点值。如,总工作量不超过100人月。

4 成本估算

从工作量到成本有定量的计算方法。

成本的估算结果应该也是一个区间,而不是单点值。比如不超过30万,或者在25到30万之间等。

5 工期估算

识别了项目的关键路径与关键链。

对项目的工期进行了模拟,得到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概率有多大。如果概率太低,对关键路链上的任务、投入的资源与需要完成的需求进行了优化。

6 评审与修订估算

保存了估算记录,估算结果经过了评审。

随着需求和任务的明确,在开发过程中修订了估算结果。

7 持续改进估算过程

对比了估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对估算偏差率建立了过程性能基线或过程性能模型。

总结了估算有关的经验教训。

对估算方法和过程进行了持续优化。

跟踪检查了估算方法与过程在组织级的落地实施情况。

如何确定软件的开发成本价格?

软件开发成本估算过程可进一步细分为软件规模估算、工作量估算、成本估算和确定软件开发成本等四个过程。

其中成本估算需要对直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及直接非人力成本分别进行估算。

国家标准《GB/T 36964-2018 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建议的软件开发成本估算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国家准中的四个估算过程,层层递进,逐步细化,最终达到科学、一致的成本估算。

一、软件规模估算

通常情况下,规模估算是软件成本估算过程的起点。

估算规模是后续计算软件项目的工作量、成本和进度的主要输入,是项目范围管理的关键,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进行规模估算。

在规模估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在规模估算开始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需求及系统边界。项目需求除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外,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求进行说明,以保证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规模预估。

2.依据项目特点和需求详细程度不同,通常估算人员在选择估算方法时应采用纳入国际标准的功能点方法进行功能规模估算,在适用IFPUG或NESMA方法时,可以根据需求的粒度和管理需要,选择预估功能点方法、估算功能点方法或者详细功能点方法。

3.若当前的项目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可不进行规模估算,而直接采用类比法或类推法估算工作量和成本。

二、工作量估算

在完成规模估算后,应当开展工作量估算工作,若当前项目未开展规模估算,也可直接启动工作量估算工作。

工作量估算时,可采用方程法、类比法、类推法、功能点法:

方程法:即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估算值。

类比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进行比对,进而确定估算值。

类推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高度类似的一个或几个已完成项目的数据进行比对,并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估算值。

功能点法:从用户视角出发,通过量化系统功能来度量软件的规模,这种度量主要基于系统的逻辑设计。功能点规模度量方法在国际上的应用已经比较广泛,并且已经取代代码行成为最主流的软件规模度量方法。

在开展工作量估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高度类似的历史项目,则可直接采用类推法,充分利用历史项目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2.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与本项目部分属性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则可直接采用类比法,充分利用基准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3.对于规模估算已经开展的项目,可采用方程法,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估算项目的工作量。若客户或高层对项目的工期有明确的要求时,在采用方程法估算工作量时,工期要求有可能是方程的参数之一。

4.为追求估算的准确性,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两种估算方法,对估算结果进行交叉验证,若估算结果差别不大,可直接使用两种估算结果的平均值或以某种估算结果为准,若差别较大,需进行差异分析。

5.工作量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三、成本估算

在获得了工作量估算结果后,可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成本估算。

在成本估算过程中,应需要注意的情况:

1.类比法和类推法,同样适用于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的成本估算;

2.间接成本是否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相关取决于间接成本分摊计算方式。在绝大多数组织,项目周期越长,项目组成员越多,其分摊的间接成本就越高,此时项目的间接成本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直接相关;

3.直接非人力成本通常与工作量估算结果无关,宜单独分项测算;

4. 成本估算结果,也通常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四、确定软件开发成本

在《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将软件开发成本分为四类,主要是为便于对成本构成(即哪些成本属于开发成本,哪些不属于开发成本)进行清晰界定。

而在实际确定软件开发成本时,通常并不是分别测定四类成本,加和后获得总成本,而是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总成本:

1.根据人力成本费率及工作量估算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2.根据规模综合单价和软件规模,测算出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在进行软件的规模、工作量、成本估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规模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估算方法;

2.充分利用基准数据,采用方程法、类比法或类推法,对工作量和成本进行估算;

3.工作量和成本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值;

4.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如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应充分考虑工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期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对成本的估算结果进行调整;

5.成本估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估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估算结果产生较大差异,可采用专家评审方法确定估算结果,也可使用较简单的加权平均方法;

6.在软件项目的不同场景下(如预算、招投标、项目计划和变更管理等)采用国家标准时,相关要求见国家标准中附录A。

除了上述主要原则外,我们还需注意在使用基准数据时:

1. 对于委托方和第三方,建议使用或参考软件行业基准数据进行估算。估算模型的调整因子的增减或取值有可能随着行业基准数据的变化而变化。

2.对于开发方,在引入行业基准数据的基础上,可逐步建立组织级基准数据库,以提高估算精度。组织级基准数据定义应与行业基准数据定义保持一致,以便于与行业基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持续提升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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